《亚太贸易协定》第四轮降税范围广,石材矿产品降税力度大
(发布日期:2019-03-20) 浏览人数:2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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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亚洲—太平洋贸易协定》简称《亚太贸易协定》,前身为《曼谷协定》,中国于2001年5月加入,这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,也是亚太地区最早的优惠贸易协定。目前成员包括中国、印度、韩国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和老挝6国,蒙古作为新成员有望即将加入。《亚太贸易协定》已实施三轮关税减让,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,经过9年谈判,2016年8月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《〈亚洲—太平洋贸易协定〉第二修正案》签署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。
《亚太贸易协定》自实施以来共有1060亿美元的产品享受关税优惠进口到中国,享惠进口货值前5类商品包括塑料和橡胶制品、化工产品、矿产品、纺织原料及制品、机电产品等。
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知多少?
在6个成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,第四轮关税减让的税目合计10312个,比第三轮增长2.5倍,平均降税税目比例超过28%,平均降税幅度为33%。降税产品品种多样,包罗万象,有鱼类、蔬菜、油籽、茶叶等动植物产品、矿产品、化工制品、皮革制品、橡胶制品、纺织服装、贱金属制品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。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程度进一步提升,成员国内市场将进一步丰富。
进口降税知多少?
中国共对进口自其他5个成员的2323个税目的原产货物进行降税,主要包括鱼类、蔬菜、茶叶、化工制品、纺织服装、鞋类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。
具体新增加哪些降税产品?
330个税目产品新加入降税清单,包括动物产品、纺织品、金属制品、机电产品等。较最惠国税率低5%以上的新降税产品22个税目,包括混纺布匹、花岗岩石刻、金银器、动物毛皮、供暖器、吊扇等。如进口印度产的毡呢帽,可享受协定税率13.2%,较最惠国税率低8.8%,优惠幅度达40%。如进口韩国产的照相机,可享受协定税率16.3%,较最惠国税率低8.7%,优惠幅度达34.8%。
出口优惠知多少?
韩国、印度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和老挝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同步实施降税。
国家
第四轮对中国降税关税税目(个)
印度 3142
韩国 2797
老挝 999
孟加拉 598
斯里兰卡 585
除了降税,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还包括原产地规则优化,原产地证书调整等。
来源《dgsp.cn》
*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广东石材网证实,仅供您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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